國防實驗室認可 一、評審機構:國防科技工業實驗室認可委員會 國防科技工業實驗室認可委員會(簡稱:國防認可委)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于2003年12月24日,經原國防科工委正式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實驗室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國防科技工業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認可的相關工作。國防認可委英文名稱為:Defen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mmittee(英文縮寫為:DILAC)。 二、評審依據: DILAC-AC01:2018《檢測實驗室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AR01《實驗室認可程序規則》 AR02《公正性與保密規則》 AR03《認可標識與認可證書管理規則》 AR06《認可收費管理規則》 AR07《能力驗證規則》 AC02《實驗室認可準則在國軍標電磁兼容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AC03《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子元器件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等 三、國防認可委委員人選由各有關單位推薦,原國防科工委科技與質量司聘任。 2004年4月8日召開了國防認可委成立大會,產生了第一屆委員會。2008年1月23日第一屆委員會任期屆滿,進行了換屆,產生了第二屆委員會。 國防認可委秘書處設在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五研究院第五一四研究所,是國防認可委的執行機構,負責國防認可委的日常工作。